“我想去買點吃的,就開著爺爺的電動車出門了。這次警察叔叔對我進行了批評教育,我再也不這么大膽了。”7月7日,當谷城交警通過電話對一名擅自駕駛四輪電動車上路的男孩進行回訪時,男孩在電話那頭誠懇地作出保證。

7月5日16時許,谷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在襄谷線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孩正駕駛著一輛四輪電動車前行。

民警趕緊把車攔了下來。經詢問得知,男孩今年11歲,平時跟著爺爺奶奶住。當天早上,他起床后想上街買早飯,想著平時大人駕駛四輪電動車時操作很簡單,他便決定開車出門。誰知上路沒多久,就被交警攔下。

民警暫扣了男孩駕駛的四輪電動車,并用警車送他回家。路上,民警耐心為他普及了相關法律法規,還對當天行為的危險性進行了教育說明。

到家后,民警也對男孩的家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提醒他們一定要加強監管。

谷城交警在此提醒,暑假已至,家長一定要高度重視孩子的暑期安全。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嚴禁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騎電動車,嚴禁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父母或監護人有責任有義務及時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引導。

(記者 黃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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