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在街頭巷尾的小廣告,一直以來都是城市管理的“老大難”問題,它們張貼的區域分散、數量多、清理難,是影響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硬傷”,也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必須攻克的“頑疾”。
小廣告上的內容真假難辨,容易讓人上當受騙。在街邊、居民小區亂貼小廣告的人,僅為了一己私利,而置城市環境于不顧,不但不道德,而且涉嫌違法。公安、城管部門聯合整治這種不文明行為。
市城管執法委介紹,根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樹木、地面、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公共設施上刻畫、涂寫、張貼。第四十二條規定,違反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責令予以清理或者清除,可以并處警告、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記者 張嫚 陳道銀 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