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遼寧省大連市金普新區凱旋國際大廈發生大火,當地對1800余人進行了緊急疏散。消防部門耗時7個小時才將明火撲滅,幸無人員傷亡。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不容忽視,不僅救援難度大,而且極易造成生命財產安全損失。8月1日,應急管理部《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下稱《規定》)正式施行。《規定》針對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高層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當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鎖閉出口、設置障礙物等消防安全問題,提出了明確處罰規定。

9月1日,湖北省消防救援總隊介紹,《規定》施行一個月,湖北消防部門接連開出罰單。“居民如發現類似消防安全隱患,歡迎撥打96119或12345舉報!”湖北省消防救援總隊有關負責人表示。

【案例】

鎖閉安全出口 足浴場所被罰7000元

8月10日,黃石市陽新縣消防部門在對陽新縣一足浴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該單位12層一安全出口被鎖閉,導致安全出口喪失了逃生功能,存在消防安全隱患。

消防監督員調查得知,該單位為個體工商戶,經營面積1000平方米,從業人員有30人,一旦發生火災而安全出口不暢,易導致嚴重后果。消防監督員下達“責令立即改正通知書”,并對現場隱患進行拍照取證。

商戶負責人表示,“鎖閉原因是安全出口不常用,另外是怕客人通過此出口逃單。”陽新縣消防部門有關人士介紹,根據相關規定,對該單位處以7000元罰款。這也是我省消防部門在新規實施后開出的首張罰單。

違規停放電動車 車主吃到500元罰單

8月12日,恩施州來鳳縣消防救援大隊執法人員對轄區某高層住宅小區進行檢查時,發現6棟首層公共門廳內停放有多輛電動自行車。執法人員責令小區物業通知車主將電動車挪至室外。

當晚,執法人員再次來到該小區,發現6棟2403住戶姚某的電動車仍停在首層公共門廳。此前小區物業已對姚某進行了電話通知,并在姚某家門上張貼了《違停提示單》,要求晚上8時前將車挪到室外。

“最近天氣不好,怕下雨就把車停在了一樓門廳內。”姚某告訴執法人員,自己看到了貼在門上的《違停提示單》,想著停幾天沒什么問題,便沒放在心上。

來鳳縣消防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姚某構成了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停放電動自行車拒不改正的違法行為。鑒于姚某認錯態度較好且積極改正,消防救援部門給予姚某500元罰款。

發現隱患未整改 物業公司被罰6500元

違規停放電動車,不僅車主會受罰,負有管理責任的物業公司也不能免責。8月17日,黃岡消防部門就針對高層建筑內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行為,開出了對物業公司的首張罰單。

8月5日,黃岡消防部門對蘄春縣紫荊苑小區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小區高層建筑的公共門廳、出口處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消防監督員當場下發文書責令該小區物業服務公司改正,督促業主將違規停放的電動車移出,消除安全隱患。8月16日,消防監督員回訪時發現,物業公司對相關隱患仍未整改。執法人員現場約談相關負責人,并依據相關規定,依法對該小區物業服務公司罰款6500元。

【探訪】

記者跟隨消防檢查 未發現重大隱患

9月1日,極目新聞記者來到武漢市武昌區、東湖風景區、漢南等多個高層小區,跟隨消防部門、社區、物業進行高層消防安全隱患例行檢查。

當日上午10時,極目新聞記者來到漢南東庭郡園小區,發現每個樓棟一樓的架空層被改造成電動車停車點。在墻壁一側,安裝著充電站,大約每間隔1米,安裝著充電插座。在6棟樓下,有電動車正在充電。一旁的墻壁上,張貼著“電動車請勿上樓”的提醒和《規定》具體條款,另一旁放置著兩個滅火器。在門廳和樓梯間內,檢查人員沒有發現電動車停放現象。

上午11時,漢南消防救援大隊來到漢南區紫陽楚世家小區進行檢查。在消防控制室,消防員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是否運行正常,查看第三方消防服務測試記錄本等。檢查未發現安全隱患。

下午3時,極目新聞記者跟隨東湖風景區消防救援大隊來到東湖庭園小區,檢查中發現,小區存在著少數消防設備老舊,亟待升級等問題。隨后,消防隊員和下沉黨員、社區工作人員、小區保安一起,現場進行了消防設施培訓。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寫字樓是防火重點之一。在轄區內19層高的駿業財富中心,消防員們查看了消防標識標牌、滅火器有效期、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整體較好。

【回應】

發現高層建筑消防隱患

市民可撥打96119或12345舉報

如今,城市里高層建筑林立,與之相對應的是,高層建筑火災事故逐漸增多。

到底哪些屬于高層民用建筑?湖北省消防救援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規定》明確,高層民用建筑包括高層住宅建筑和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高層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公共建筑,包括辦公建筑、商業建筑、醫療建筑、公寓建筑等。

商場娛樂場所不得在營業期間動火施工

“為什么高層建筑火災格外可怕?因為一旦起火,易造成群死群傷。”該負責人介紹,高層建筑有樓梯間、管道井、電纜井、排氣道等各種豎向綿長的管井,就像一座座煙囪,一旦著火,便迅速形成“煙囪效應”的立體火災。

“起火后,有毒煙氣迅速向走廊蔓延,且高層建筑疏散距離遠,疏散所需時間長。加之高層建筑樓層高、體量大、可燃物多、人員聚集,一旦發生火災,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都存在較大難度。”該負責人表示。

近年來,不少高層火災都是在建筑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引起的。

該負責人介紹,《規定》明確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進行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配備消防器材。“作業人員應當依法持證上崗。作業完畢后,應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遺留火種。”該負責人還介紹,《規定》還明確要求,高層公共建筑內的商場、公共娛樂場所不得在營業期間動火施工。

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不少居民習慣將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停放、充電,有的甚至停放在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

“違規停放電動車或者將電動車搬上樓充電,一旦起火燃燒,產生的火焰和高溫有毒煙氣在很短時間內充滿整個空間和通道。”該負責人介紹,《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對違反上述要求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處罰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居民發現類似消防安全隱患,歡迎撥打96119或12345舉報!”湖北省消防救援總隊有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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