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便宜的車厘子,突然出現在網絡購物平臺,雖然時間不長,但這引起了幾名市民的注意,他們紛紛下單購買……
據李先生介紹,今年1月30日,其在大商天狗網發現便宜的商品,塔斯馬尼亞車厘子和車厘子兩個商品,每件商品售價分別為10元和5元。“我共計拍了320單,計劃用于送人,我看大商別的店都賣375元,價格很高。可是,第二天,大商炮臺店店長詢問我能否退貨,我說不能,我好不容易拍的這么便宜的商品為啥退貨,他說可以給我補償,我并沒有答應,并堅持要貨。”李先生說,“當日晚,天狗網頁面出了公告,并在2月2日,主動取消我的訂單,店長和客服均聯系不上,去實體店也沒人接待。”
此外,市民朱先生也向記者反映了類似的情況,他說自己買了100份左右的櫻桃,但也被取消訂單了。
店家:店內當時確實沒有庫存了
3月14日,記者聯系了大商炮臺店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說,店內當時確實沒有庫存了,店里可以提供相關進貨手續。“我們當時是內部處理沒有庫存的貨物,掛在網上的是10元、5元一斤,但并沒有顯示重量單位,而正常的貨物是顯示重量單位的,比如多少錢一斤。因為網絡等問題,沒有庫存的貨物在平臺并沒有及時停止售賣。”他說,“出現問題后,我們也積極與對方溝通,天狗網也發布了公示。”
此外,該負責人認為,此次問題的出現,可能有人故意為之,店鋪方面也準備相關材料,必要時可以走法律途徑。
從李先生所提供的照片看,其在網上購買10元、5元的櫻桃時,確實沒有計量;而正常售賣的90元的櫻桃,則有計量,是500克左右。
而在天狗網鋪公告,記者看到“本店商品:塔斯馬尼亞車厘子,因系統轉換故障,導致大量超低價訂單遠遠超過了本店實際擁有的庫存,由此造成的損失金額也遠遠超出了本店的承受能力,具體售價請以店內實際售價為準,我們已開放退款通道,請您在后臺申請退款………”字樣。
記者獲悉,包括李先生等人,已經將此事反映到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而商場方也將相關證據提供給有關部門。“我現在的訴求要求商家按照約定付給我對應商品,如果不給我貨,那就構成違約,我認為這是欺詐行為。”李先生說。
律師:以合情、合理、合法方式來維權
遼寧萬靖澤律師事務所孫繼峰律師認為,根據《民法典》的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結合該條文,可見商家與購買人形成了買賣合同關系,雙方都應認真履行,但本案商家主張標錯商品價格,其將進口車厘子標價錯誤的標注為5元每斤,并于協商無果后,單方撤銷該訂單。孫繼峰律師認為本案中商家可以主張依照公平原則撤銷合同,但商家應充分舉證其標價錯誤的事實,例如商品進價、近期銷售價、標價錯誤后與客戶溝通的記錄等,在排除“商品秒殺”等情況下,是可撤銷合同的,這種單方砍單的行為不妥。
孫繼峰律師提醒,近幾年電子商務火爆,經常有經營者以超低價吸引人氣,后惡意砍單,當然也確有商家標價錯誤,“被薅羊毛”的情況,消費者可通過公平原則并結合客觀事實來評價該行為是”惡意砍單“還是“標價錯誤”,以選擇合情、合理、合法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記者 李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