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愛好者向“退貨自由”又邁進一步。據經濟日報報道,針對網絡消費亂象,最高人民法院近期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司法解釋第一條開宗明義,直接宣告包括“收貨人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等5類屢禁不絕的“霸王條款”無效。
雖然事不新鮮,消費者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也有相關的明確規定,但這次發布依然給網購者提了個醒。下次遇到“親,拆封就不能退了哦”的時候,可以更加理直氣壯地懟回去:“簽收即認可,是霸王條款。退貨!”
下單必送達,是服務的態度。人們喜歡網購,多是因為它方便快捷、物美價廉。網購商品的高性價比,可以是抹平信息差、量大多銷,也可以是商品個性化、服務有特色。無論是哪一種,都不應該來自于賺取商品質量和服務品質的差價??唇裉斓南M者,從線下購物到網購,從網紅店到直播購,消費理念在持續更新;再看新消費的載體,是否也在成長呢?成長,體現在不斷用新驚喜擦亮誠信為本的老招牌;反之,用新玩法消解老傳統,必然差評。
簽收即認可,是信任的考驗。不是對消費者的考驗,而是對商家的考驗。在接到訂單那一刻,就承諾了“包在我身上”;在送達簽收那一刻,要有“不滿意就退換”的擔當。這是信任的第一步,既考人品,也考能力。消費者在一家店多次消費、體驗良好,積累了信任,自然會對這家店表現出“簽收即認可”,甚至是“下單即認可”。如果消費者主動這樣做了,是表達了認可;如果沒有,是提出期待。但如果商家搞錯了方向,叫囂著“銀貨兩訖,兩不相欠”,那么一個快遞盒子就會成為信任的隔閡。久而久之,一個兩個抱怨的消費者可能變成全網刷屏的嘲諷彈幕,“霸王,別寄!”
在新消費時代,消費者收到快遞那一刻,服務才剛剛開始。當屏對屏取代了面對面,千萬別讓優質服務因為網絡的虛擬而成為虛無。
(記者 劉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