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商丘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解讀發布,為支持繳存職工剛性住房需求,促進商丘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公積金中心印發了《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相關問題的通知》(商公積金委【2020】3號),調整的貸款政策內容解讀如下: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申請人單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從30萬元調整到40萬元;夫妻雙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從50萬元調整到60萬元。
借款人本人或夫妻雙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且具有一定的還款能力,均可辦理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單筆30萬元(單方連續足額繳存)和50萬元(夫妻雙方連續足額繳存),分別提高至單筆40萬元(單方連續足額繳存)和60萬元(夫妻雙方連續足額繳存)。
本政策自2020年1月23日實施。
開展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住房組合貸款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金不足時,可同時向受托銀行申請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
組合貸款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運用信貸資金向同一借款申請人同時發放的、用于購買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方式。
如果繳存職工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能滿足購房需求,同時公積金貸款額度又不到所購房屋總價款的80%(第二套70%),可以同時申請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兩項貸款總額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款的80%(第二套70%)。組合貸款只有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才可以申請。申請個人住房組合貸款需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商業銀行有關個人住房貸款的規定。
本政策自2020年4月1日實施。
支持政府招才引智和軍隊轉業干部安置人員購房貸款
近三年內由商丘市政府招才引智和軍隊轉業干部安置的財政供給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其可貸款額度時不受繳存時間系數及賬戶余額系數的限制。
目前商丘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由繳存職工的繳存時間及賬戶余額等計算而來的。從2020年1月23日起,近三年內由商丘市政府招才引智和軍隊轉業干部安置的財政供給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基本貸款條件,計算其可貸款額度時不受繳存時間及賬戶余額的限制。
本政策自2020年1月23日實施。
標簽: 商丘市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