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日報記者 蘇慶明
近日,《海南省政商交往行為指引清單(試行)》出臺,引發各界關注。相關黨員干部、企業家、專家學者認為,海南專門針對政商交往行為出臺規范性文件,是抓住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重點的創新舉措,顯示海南省委、省政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在向縱深推進。
正反兩面規范政企關系
《海南省政商交往行為指引清單(試行)》列出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政商交往正面清單10項、負面清單5項,市場主體和企業家政商交往正面清單5項、負面清單6項,要求干部依法依規、坦蕩真誠同市場主體和企業家接觸交往,也要求各類市場主體和企業家堅決抵制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和不正當競爭。
省政府副秘書長、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辦公室主任張相國說,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是優化營商環境的核心關鍵內容,政府工作人員如何跟企業家交往,既服務到位又不打擾企業,則是其中的重點。當前,存在個別干部任權妄為、吃拿卡要、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就與干部沒有找準定位相關。有的干部想從與企業的交往中謀利,有的則害怕、逃避與企業家打交道,怕有“違規”嫌疑。
張相國表示,此次出臺的文件,既從正面清單的角度鼓勵,要求干部光明正大與企業家打交道,暢通政企溝通機制,積極主動為企業服務,又從負面清單角度,為干部與企業打交道中的哪些行為可行、哪些不可行劃下紅線,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必將有效構筑起“親”“清”的政企關系。
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絲路研究院(海口)首席專家兼院長張湧說:“指引清單的公布,為投資者和公職人員劃定了紅線、下線、上線,比如,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就是絕不能逾越的紅線,守信踐諾、盡職盡責就是必須做到的下線,樹立家國情懷、勇于創新創業就是需要積極爭取達到的上線。”
張湧指出,政府作為治理者、監管者,企業作為納稅人、經營者,雙方是利益相關者,也是命運共同體,指引清單的出臺有助于雙方構建親密無間又親清有序的關系,優化海南投資環境。
解除思想束縛 鼓勵擔當作為
在省委政策研究室宣傳思想研究處處長董三仁看來,清單的出臺,可以更好地鼓勵干部在面對企業時勇于擔當作為。
“當前有些基層干部在解放思想、敢闖敢試、大膽創新方面,其實心存疑慮。大原則、大道理都知曉,但在改革開放一線,工作往往比較復雜,比如具體到改革創新上,怎么做才不會陷于動輒得咎、干多錯多的窘境;具體到政商交往上,怎么做才叫親而有度、清而有為,他們的理解未必清晰,在實際工作中也就難免畏手畏腳。”董三仁說,通過案例、清單等簡便易行的方式給予指導、厘清邊界,可以更好解除干部大膽干事創業的后顧之憂,實際上是對公職人員容錯糾錯辦法的補充完善,有利于達成這項制度設計的應有績效。
海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員、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執行院長夏鋒也認為,通過清單模式,可以鼓勵政府官員大膽闖、大膽試。“在反腐高壓態勢下,公職人員如何與企業等市場主體打交道,一直是個敏感問題。有了這樣一個文件,加上之前出臺的公職人員容錯糾錯等制度規定,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就為公職人員積極作為提供了制度保障。”
給企業家吃下“定心丸”
夏鋒認為,出臺該文件總的目的是優化營商環境,建立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
“這個文件出臺是推動誠信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夏鋒說,“政府守信程度和辦事效率是衡量營商環境的重要指標。文件將‘新官不理舊賬’等列為不誠信政府行為,表明了政府堅決整治此類弊病的態度,給計劃長期投資海南的企業家吃了一顆定心丸。”
“這個文件出臺很及時,我們企業很受鼓舞。”海南楓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天清說,一段時間以來,有的領導干部“不太敢靠近企業”。“干部不敢和企業打交道,企業的訴求就不能得到及時反映。”在他看來,文件鼓勵干部主動與企業交朋友,對企業而言將獲益匪淺。
另一方面,劉天清也看到,文件也對企業家如何與干部打交道提出要求。“尤其是市場主體和企業家政商交往負面清單,要求堅決抵制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行為,在我看來,其實對企業是一種‘解放’。大家只需要遵紀守法經營,不用花心思花成本去做一些不正當行為,不要想著鉆空子。”
張湧表示,投資自由便利在海南自貿港頂層設計“四梁八柱”中居于重要地位,要確保各類所有制市場主體特別是民營企業在土地和資金等要素獲取、市場和行業等準入許可、特許經營和政府采購、政策優惠和兌現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清單的出臺,界定、厘清了政企關系,有助于打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利于制度創新和改革效應釋放,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海南日報海口3月15日訊)
>>>公職人員和企業家如何打交道?來看海南這份清單→
為營造海南自由貿易港良好營商環境,海南將規范政商交往行為、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擺在營商環境建設的突出位置,作為清廉自貿港建設的重要任務,充分發揮正面清單的引導作用和負面清單的約束作用,督促引導公職人員主動履職、熱情服務,親清有界、公私分明,推動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清單》明確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要以提高市場主體滿意度為導向,提出在政商交往中要落實惠企政策、助推經貿活動、主動聯系服務企業等10個正面清單;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在政商交往中要做到禁止不公平、禁止不誠信、禁止不依法等“五禁止”行為。在市場主體和企業家政商交往正面清單中,《清單》提出要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光彩事業精神,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范;堅決抵制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和不正當競爭,做到禁止請托公職人員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禁止以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等“六禁止”行為。
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政商交往行為的常態化監督,及時受理和處置相關投訴舉報,對在政商交往中存在違規違紀問題的單位和人員要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對因政商交往受到不實舉報的公職人員要及時澄清正名,為高質量高標準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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