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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可按月給予社保補貼(主題)
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陳華)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提出加大困難人員就業幫扶力度,兜牢困難群眾生活基本保障。通知提出,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可獲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月給予社保補貼。
按照通知,安徽將動態調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將登記失業3個月以上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失業人員、失地失林人員、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以及登記失業12個月以上長期失業人員納入認定范圍,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底。
同時,安徽將深入推進就業促進暖民心行動,制定個性化援助方案,優先推薦低門檻、有保障的愛心崗位,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統籌發揮公益性崗位作用,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1人就業。加強脫貧人口就業援助,保持脫貧人口務工就業規模總體穩定。
對于就業相關補貼,通知提出,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對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每人每月100元的職工醫療保險補貼、每人每月350元的職工養老保險補貼,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養老保險補貼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
為兜牢困難群眾生活基本保障,通知明確,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等發放工作。對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已申領失業補助金且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發放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從事靈活就業的,不停發失業保險待遇;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參照我省現行企業在職職工遺屬待遇發放辦法執行。”通知指出,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規定向困難群眾足額發放物價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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