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海口2月27日訊 (記者良子)2月27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交警總隊獲悉,為做好便民利企服務,提高摩托車駕駛人的駕駛證持有率,省交警總隊部署各市縣交警部門在全省各車管業務窗口、公安政務中心、摩托車上牌點、鄉鎮派出所、鄉鎮交警中隊、“流動車管所”和村委會等場所設立摩托車駕駛證受理窗口,進一步擴大報考覆蓋面,方便農村地區人員就近申請報考。為做好本次摩托車駕駛證考試,省交警總隊公布全省各市縣104個報考摩托車駕照服務點地址和聯系電話。
值得注意的是,駕駛證在實習期內的不能報考;駕駛證在近一年內扣過12分的不能報考;已經在報考小車或其他車型的人員不能報考;駕駛證到期換證、違法未處理、逾期未審驗等情況處理好后方能報考;根據放管服十二項便民服務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開始報考摩托車駕駛證符合要求報考的考生無需再提供居住證明。
海南報考摩托車駕駛證注意事項來了→
【資料圖】
摩托車駕駛證報名條件:
一是申請普通二輪(E)、三輪摩托車(D)年齡為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60周歲以上(含)至70周歲以下需參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
二是申請輕便摩托車(F)年齡為18周歲以上不作上限。(70周歲以上人員需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
報名材料:
一是駕駛人體檢表一份(體檢表有效期6個月已過期請重新體檢)。
二是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一份(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
三是申請增駕的,提交駕駛證原件,必須有正副本,并且在有效期內。
四是駕駛證不是海口車管所核發的,辦理轉入海口車管所。
五是小一寸白底照片6張(近6個月內拍攝且不可用身著工作制服)
注:
(1)駕駛證在實習期內的不能報考;
(2)駕駛證在近一年內扣過12分的不能報考;
(3)已經在報考小車或其他車型的人員不能報考;
(4)駕駛證到期換證、違法未處理、逾期未審驗等情況處理好后方能報考;
(5)根據放管服十二項便民服務:自2020年11月20日開始報考摩托車駕駛證符合要求報考的考生無需再提供居住證明。
考試內容和合格標準
1.科目一考試內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合格標準: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90分為合格
2.科目二考試內容: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通過單邊橋。合格標準: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80分為合格
3.科目三考試內容:起步、掉頭、通過人行橫道線、靠邊停車。合格標準: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90分為合格
4.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考試內容: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合格標準: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90分為合格。
各市縣報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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