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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吳鐸思)為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領域勞動用工管理,推進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全面落實,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與監管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印發實施,將從施工準備階段、進場施工階段到完工退場階段,實現對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全流程監管。

據了解,該《指引》適用于房屋建筑、市政、交通運輸、水利、鐵路、民航、通信、電力、能源及基礎設施建設的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城市園林綠化等各種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建設項目。

在施工準備階段,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建設單位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時,保證人應當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擔保款項優先用于支付該工程項目拖欠的農民工工資。進場施工階段,用人單位應當在新疆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中依法與農民工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或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農民工進行實名制管理,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

此外,完工退場后,用人單位應及時核清工作天數,主動結清工資,確保在無欠薪的前提下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用工書面協議),并及時在新疆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實時更新數據,并進行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公示。工程建設項目涉及欠薪問題被投訴舉報的,建設單位、總包單位、分包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欠薪案件的調查、核實、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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