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出軌需要哪些證據?

1、判定出軌需要的證據有:書面認可,發生婚外情的當事人自己書寫的保證書、承諾書、認錯書等,本人認可的錄音,行為人自己承認婚外情的錄音,性的錄像,性的場面照片,證人證言、錄音材料等等。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沒領結婚證老公出軌怎么處理?

沒有結婚證則雙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即使對方出軌了,也不能對其采取什么措施,既不能要求對方給予損害賠償,也不能以對方構成重婚罪為由追究刑事責任。因為不論是離婚損害賠償還是重婚罪,成立的前提都是存在一段合法的婚姻關系。不過如果雙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相關條例公布實施以前沒有領結婚證,形成事實婚姻的,則如果對方出軌行為構成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過錯情形的,則另一方可以在離婚時向其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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