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是什么?
知識產權保護范圍為: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專利權、工業版權、商標權、商號權、產地標記權、商業秘密權以及各種反對和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條 【知識產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志;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第四百四十四條 【以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的設立及轉讓限制】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專利保護期限是多少年?
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如產品的制造方法或工藝、材料的配方、藥品的配方等,保護期是 20 年。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凡是產品結構、形狀或者結構和形狀相結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保護期是10年。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這里強調“外觀”,即外表。如工藝品、包裝箱、包裝袋、包裝盒都是屬于外觀設計,保護期是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