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網記者 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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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25號發上兩個月的工資,一年發6次。”提到工資發放時間,大型私企員工張子磊滿腹牢騷。
通過采訪,中工網記者發現,張子磊遇到的情況并非個例,員工的工資發放時間五花八門,有本月發、次月發、季發,甚至年發。部分企業完全不走“尋常路”。
為何會出現紛繁復雜的工資發放時間?在不同發放時間下人們的生活方式產生了何種差異?員工該如何應對?記者就此對員工、律師和會計師進行了采訪。
工資發放“有個性”也得按月來
“我們公司工資發放時間很穩定,通常在28號。”劉何生是一位43歲的私企員工,身上背負著房貸。“像我們有房貸車貸的人最看重工資的發放穩定性,如果逾期到一定限度銀行會增加罰息,也會影響到自己的征信。”
剛剛畢業的歐陽逸潞所在的公司每月15號準時發放上個月工資,這也是社會最普遍的工資發放時間。他告訴中工網記者:“這個時間發工資很能給我安全感,如果平時有什么安排,可以很好掌控自己的節奏。”
“我是事業編制,工資在次月9號發放。”中學教師楊杰說,其實自己并不是很在乎月初、月中還是月末發工資,只要總數一致,時間并不重要。
記者在查閱勞動法對于工資發放時間的相關細則時,發現其并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具體期限。其中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這意味著從法條來看,不論是月初、月中還是月末的工資發放都屬于合理期限。
張子磊的情況與上述幾種都有所不同。他告訴中工網記者:“我們公司目前是兩個月發一次工資,不提供工資條,兩年前則是年發,年底直接收到現金或支票。”張子磊說,倘若員工平時有資金需求,可以向財務簽一個借條,年底時在總工資中相應扣除。對于這種并不正常的工資發放時間,他認為很不合理。在公司已有3年工作經驗的他考慮明年離職:“公司人員流動比較大,一般只有背著房貸車貸的人或是年紀較大的員工才會堅持干下去。”
針對此類事件,記者采訪了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謝秀利。她表示,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的形式發放,以下兩類情形除外:一是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二是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如北京通常延期時長為一個月,深圳則為半個月,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像這樣兩個月發一次或一年發一次工資,明顯違反了勞動法。
發薪日穩定與否影響員工消費觀
“不尋常”的工資發放時間,是“存款”在部分員工心中地位愈發重要的原因之一。
“我這種情況肯定需要存款,因為工資和公司的不確定性太大了。”張子磊說,自己雖然沒有房貸車貸,但在不遵守勞動法的公司里,自身始終面臨著較大的經濟風險,缺乏安全感,因此一般只好采用一種平和的方式消費,盡量掌握對自己更多的主動權。
“哪怕工資定期發放,存款也是必要的,不能將希望都寄托在老板身上,萬一生活中出現了什么事,存款也能起到‘未雨綢繆’的作用。”楊杰說,自己從小接受的教育是盡可能存下充足的錢,存款的第一功能就是用來預防身體疾病方面的問題,第二用來讀書受教育,第三則用來購房、購車、裝修等大型開支。因此,楊杰一般會將工資中的四成用于日常生活,剩余的錢便攢起來,為生活中可能出現的變數做準備。
據央行公布的2023年上半年儲蓄數據,我國居民存款金額增加了20萬億元,全國居民存款總額131.9萬億元,平均人均存款達9.4萬元。雖然數據顯示是“人均”,具體到個人會出現發展不均衡的情況,但據專家解讀,從存款總額的增長來看,這顯示出了大多居民對于未來生活不確定性的擔憂,人均數據仍能夠表示我國人民儲蓄意愿的加強。
當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愛這種相對“節制”的生活方式,每月15號發放工資的劉語通便是如此。她在工資到手后選擇第一時間獎勵自己,約上朋友們一起聚餐、唱歌、購物。她說,父母的資金充足,自己也沒有房貸車貸的壓力,未來也沒有生育的想法,每月就盼著15號工資發下來后可以“應花盡花”,不用有什么負擔,即便因前期開銷大導致后期每天吃泡面也心甘情愿。她明確表示:“穩定的工資發放時間讓我很有安全感。”
工資“不尋常”或因公司想掙銀行利息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見工資晚發遲發的情況時,中年人大多這樣告訴記者。像張子磊這樣的情況,劉何生表示理解:“我們身上大多肩負著房貸車貸,不能斷供,哪怕工資不按時發放也只能自認倒霉。尤其是如今就業市場競爭激烈,有些時候過了45歲就很難重新找工作,這種情況下,自身權益讓渡一點也沒什么。”
工資發放時間按什么來定?為何會出現晚發遲發工資的情況?面對中工網記者的疑問,
注冊會計師馮慧給出回復。她說,就企業而言,規模越大,對工資的核算就要耗費更多時間,且核算之后還需審核,審核后還需要每個層級的人進行審批,最后得經最高領導審批同意后才能完成工資發放,也因此大部分公司都是下個月發放上個月工資。
“企業越晚發工資,錢放在銀行里的利息就會越多。一般規模大且制度規范的公司資金充足,出于企業形象等方面的考量,他們并不會因為想獲取更多利息就故意晚發工資。但也不排除的確會有部分公司為了利息而拖欠員工工資,損害員工權益。”關于公司可能刻意延遲發放工資的理由,馮慧給出分析。
在采訪過程中,記者發現許多員工由于不熟悉維權的相關流程或認為訴訟成本過高而放棄維權,印證了部分群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
面對這種觀念,謝秀利認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后,應該積極維權。推動社會公平正義需要每個社會元素的力量,只有每個人積極維權,促使每個企業認真遵守法律規范,才能推動社會的法治化進程。”
工資發放時間不走“尋常路”非小事,直接關系到員工生活水平和安全感提升。讓“不尋常”變“尋常”還要勞動者主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堵住企業的“偏門路”。
謝秀利建議,如果勞動者需要維權,可以撥打12333、向所在地區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向用人單位所在的街鄉園區或行業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向勞動人事仲裁委提起仲裁。若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不收取仲裁費,且勞動者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維權成本相對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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