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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社保繳費基數申報什么時候開始?12月23日,海南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將從2023年1月開始申報,繳費基數包括五種類型。

據了解,2023年海南社保繳費基數申報的具體時間為:企業、團體及其他單位(組織),將于2023年1月1日至20日申報;機關事業單位將于2023年1月3日至20日申報。

2023年海南社保繳費基數如何確定?海南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了五種類型:

一是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2023年度月繳費工資,按照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人月平均實際工資確定。用人單位2023年新入職人員的繳費基數按照其起薪當月工資確定,試用期滿后年度內可以變更繳費基數。

二是用人單位工資總額,是各用人單位在2022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補貼等組成。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人員的五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照國家和我省相關規定確定。

三是用人單位申報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實際工資,低于基本養老保險月最低繳費基數的,按基本養老保險月最低繳費基數4396.9元核定,基本醫療保險(生育)、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按2021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4491.6元)核定繳費基數;超過2021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照 300%核定繳費基數。

四是職業年金申報繳費基數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單位繳納職業年金的比例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8%;個人繳納職業年金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4%,由單位代扣。

五是同一年度內,用人單位職工繳費基數核定后不得再變更。因特殊情況未按時申報的,可在當年3月31日前向當地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進行補申報,同時需對當年前面月份進行差額補繳,不收取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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